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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
2021-01-19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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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1-19

来源:隆德检察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

    近日,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,案件进入提请逮捕阶段后,由于案情重大,检察长张贤儒决定亲自办理。该案在受理期间恰逢隆德县召开“两会”,张贤儒同志利用休会时间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,并制定详细的讯问提纲,“两会”结束后,他亲自提审了犯罪嫌疑人。

 

 

 

    该案系发生于2007年的一起命案,犯罪嫌疑人因婚姻纠纷持刀将妻子杀害后,一直潜逃至今。今年1月,犯罪嫌疑人在新疆被抓获归案,嫌疑人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同时,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向侦查机关提出详细的继续侦查意见,引导后续侦查方向。针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情况,向公安机关发出《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》,监督侦查机关及时立案侦查其他有关犯罪事实。

   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,隆德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入额院领导办案的要求,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律由入额院领导主办。2020年以来,入额院领导办案数量占检察官所办案件数的57.9%,有效发挥了领导干部在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,为检察干警做出了榜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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